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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1-19 11:45:30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查看:753

各单位: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社科联印发的《<四川省“十五五”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安排,经四川省社科联党组研究决定,现启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专项申报工作,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专项为省级项目,面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和资金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本次申报限项,校内每个单位限申报1项。项目类别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8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4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最终结项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

  省社科联科研处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经评审立项的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务必在2026年4月20日前提交研究成果,重大项目务必在2026年5月20日前提交研究成果。重大项目的字数不低于5万字,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字数不低于2万字。待《四川省“十五五”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编制草案完成征集意见、论证评估后予以结项。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规划编制(含专项规划编制)的工作经验或项目研究经验,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规划编制(含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或项目研究经验的,作为优先立项的参考因素。

  (二)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三)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申请。子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参与一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三、工作安排

  本专项实行线下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重大项目请使用《申请书(重大项目)》(附件2),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请使用《申请书(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附件3)。

  (二)申报材料,由单位科研秘书收齐后统一报送到社科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5份。2.单位项目审查承诺书(附件5)。电子材料包括:申请书(电子版,word格式)及申报汇总表电子档(excel格式,见附件4),由科研秘书统一发送至社科处邮箱,主题标注:“XX单位社科‘十五五’规划编制专项”申报材料。

  (三)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四、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选题指南》所规定方向选择申报,不受理其他选题申报。

  申报项目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研究成果一律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联系人:胡老师

报送地址:狮子山校区4办319室

社科处邮箱:scsdkyc@sicnu.edu.cn

 

2026年1月19日

人文社科处

编辑:人文社科处

附件1:附件1:选题指南.wps  (0.02M)[下载]
附件2:附件2:申请书-重大项目.docx  (0.04M)[下载]  [Docx阅读]
附件3:附件3:申请书-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docx  (0.03M)[下载]  [Docx阅读]
附件4:附件4:申报汇总表.xlsx  (0.01M)[下载]
附件5: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新).docx  (0.01M)[下载]  [Docx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