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单位:
省社科联根据《关于开展“社科赋能市县高质量发展行动”的通知》(川社联发〔2026〕5号)要求,启动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社科赋能市县高质量发展”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社科赋能市县高质量发展”专项资助为省级项目,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面向全省公开发布,采取自主申报、专家评审、择优预立项方式开展。预立项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课题名称和主要研究内容。
(一)市(州)社科联提出“社科赋能市县高质量发展”专项资助的选题建议,负责本市(州)项目的初评推荐和中期管理,为项目调研、成果报送等提供必要协助。
(二)省社科联负责发布项目、预立项审核、组织成果鉴定、正式立项结项和经费资助,为项目调研、成果报送等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项目完成时间为10个月(从预立项之日起算),项目成果经鉴定合格后正式立项并同步结项。本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包干制,项目资助经费每项2万元,在正式立项后一次性拨付。未通过鉴定的项目,取消预立项。
(四)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决策咨询报告。项目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于鉴定结项:(1)发表在省级以上主要报刊理论版;(2)获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3)获项目选题对口市(州)、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对口的有关部门有效采纳运用。项目成果发表或报送时,须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社科赋能市县高质量发展’专项资助成果”字样。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熟悉省委省政府有关战略、政策,主持过应用性课题或有较丰富的组织实践调研的经验。
(二)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积极鼓励研究团队吸纳实务部门同志和青年学者。
(三)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三、限制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
(一)在研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6年9月30日前)。
(二)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终止时间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撤项时间应在2021年9月30日前)。
(三)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四、工作安排
本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书》,下载后签字盖章(系统电子材料无需签字盖章),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申请人和参与人要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研究,并明确征得所有参与人本人同意、签字确认,未经本人确认视为违规申报。
(二)网络申报系统于2026年9月28日9:00到9月30日17:00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四川省社科研究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在“规划项目管理”—“专项项目”中查看项目信息,并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三)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到社科处。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同时,科研秘书需提交单位审查承诺书(附件3)。
(四)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10月8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请大家务必在规定日期报送。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书第五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处请代为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本单位已对该课题意识形态进行把关。下方日期填写:2026年10月8日。
2.线上申报截止后社科处将统一申请用印,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自行前往校办加盖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章。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4766967(可通过企业微信咨询)
材料报送地址:狮子山校区4办319室
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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