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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学术(实验)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7-28 16:33:03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查看:51

各相关单位:

  省社科联党组面向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开展2026年学术(实验)专项资助。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资助金额

  重点实验室学术(实验)专项资助面向省社科联建设的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见附件1)进行申报。

  类别有重大学术(实验)专项资助和重点学术(实验)专项资助,重大学术(实验)专项资助的资助金额为每项20万元,重点学术(实验)专项资助的资助金额为每项5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限项,每个实验室可申报1项。

  (二)选题要紧紧围绕实验室的主要研究领域来确定,突出学科交叉融合,突出实验性、创新性。名称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重复或相近。

  (三)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学术(实验)专项资助有关管理规定。

  2.是该实验室核心研究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科研经验丰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参与人原则上应是实验室专兼职研究人员,可适当引入1—2名相关学术(实验)方向的其他研究人员或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参与研究。

  三、限制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

  (一)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6年8月28日前)。

  (二)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终止时间应在2023年8月28日前,撤项时间应在2021年8月28日前)。

  (三)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或专项资助,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或专项资助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四、成果要求

  (一)要以实验成果为学术研究基础,学术(实验)成果要体现文理交叉融合,研究方式有创新。

  (二)该专项资助是学术(实验)资助,成果要体现创新性、实验性、代表性。

  (三)重大学术(实验)专项资助成果字数原则上在15万字以上,1篇及以上相关研究文章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在CSSCI来源期刊或省级及以上党报党刊发表,通过各类内参报送3篇及以上咨政报告(向《社科成果专报》至少报送2篇)。

  (四)重点学术(实验)专项资助成果字数原则上在5万字以上,1篇及以上相关研究文章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或党报党刊发表,通过各类内参报送2篇及以上咨政报告(向《社科成果专报》至少报送1篇)。

  (五)研究时限:从立项之日起2年。

  五、工作安排

  本专项资助实行网络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书》,下载后签字盖章(系统电子材料无需签字盖章),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二)网络申报系统于2026年8月24日9:00到8月28日17:00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四川省社科研究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在“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专项资助”中查看项目信息,并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三)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到社科处。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同时,科研秘书需提交单位审查承诺书(附件3)。

  (四)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9月1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请大家务必在规定日期报送。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务必保证在研究时限内按要求完成研究,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2.申请书第七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处请代为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本单位已对该课题意识形态进行把关。下方日期填写:2026年9月1日。
       3.线上申报截止后社科处将统一申请用印,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自行前往校办加盖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章。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4766967(可通过企业微信咨询)

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报送地址:狮子山校区4办322室

                                                                                                               人文社科处

编辑:人文社科处

附件1:附件1: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名单.docx  (0.02M)[下载]  [Docx阅读]
附件2:附件2.申请书.docx  (0.03M)[下载]  [Docx阅读]
附件3: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新).docx  (0.01M)[下载]  [Docx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