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出版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公用经费支持学术著作出版的审核工作,提升我校学术成果质量,现启动2026年(第一批)学术著作出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对象
本次评审对象为使用学校公用经费(含学科建设经费、学院发展基金等)参与出版的学术著作。凡完全使用教师个人科研经费、横向经费或自筹资金出版的,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参评著作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著作权归属单位为四川师范大学;
(二)拟于2026年内在学校出版社分级目录中A类或B类出版社正式出版;
(三)著作类型包括学术专著、学术译著、科普读物、工具书、古籍整理。
(四)学校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学科专项”)经费资助的学术专著须遵循《四川师范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川师校〔2025〕129号)的要求。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四川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评审申请表》(附件1)或《四川师范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学术专著出版审核表》(附件2,仅限申请“学科专项”资助的学术专著填写),以及《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附件3)、《学术著作出版评审汇总简表》(附件4),并附全书清样和出版社盖章的出版合同,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申请。
(二)各二级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意识形态把关,经本单位分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将推荐项目的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
三、评审程序
(一)二级单位评审推荐。各二级单位分学术委员会对申报著作的学术价值、意识形态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择优推荐至学校。
(二)学校评审。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反馈至二级单位。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全书清样、经出版社盖章后的出版合同复印件、《四川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评审申请表》(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学术专著出版审核表》(附件2)一式3份,《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附件3)、《学术著作出版评审汇总简表》(附件4)各1份。所有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电子材料:所有材料压缩后以“单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489370159@qq.com。
(三)报送时间:2026年4月30日前,由各单位集中报送至狮子山校区第四办公区322办公室。逾期或材料不规范者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四川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
2026年3月30日
编辑:人文社科处 审核:李建平 终审:卢德生
附件1: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评审申请表.doc (0.04M)
[下载] 附件3:附件3: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doc (0.01M)
[下载] 附件4:附件4:学术著作出版评审汇总简表.xlsx (0.0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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