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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2025年度四川文艺评论中心活动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5-04-07 15:40:32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查看:385

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四川省《建设文化强省中长期规划》中提出的“大力发展文艺评论,打造川派评论品牌”的战略目标,进一步汇聚文艺评论专业人才,凝聚文艺评论创新发展的力量,促进四川省文艺评论事业的繁荣发展,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现向全省发布2025年度四川文艺评论中心评论活动申报的通知,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金

    每个活动申报额度不超过4万元。

二、拨付方式

    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先期拨付资金总额的70%,作为启动经费,实施单位按要求完成项目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的资金。

三、申报条件

(一)实施团队应结构合理,成员须具备相关学科背景和研究能力,以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

(二)活动实施

1.申报评论活动应具备实践性、创新性和前瞻性,旨在推动四川文艺评论事业的发展。

2.重点资助操作性强,具有较强现实意义的文艺评论活动。

(三)已承担四川文艺评论中心2024年度文艺评论活动还未结项的单位,不予申报。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人登录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官网(http://www.yscz.org.cn)或关注“四川艺术基金”微信公众号,下载“2025年度四川文艺评论中心活动申报表。”

2.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电子材料装U盘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社科处。
所有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齐后统一报送至社科处,同时需附上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电子版(附件2)。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

4.活动申报书及相关表格见附件。

五、结项验收

1.实施单位应在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项目,并提交结项资料.

2.结项时需提交纸质版《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2025年度文艺评论活动结项审批书》和活动成果,并将所有材料存放优盘与纸质材料一并邮寄至省艺术基金中心,一式一份。活动成果形式包括活动报告、专著、论文(集)等。

3.对于优秀的活动成果,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将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以及合作媒体进行展示和推广。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4766967
社科处邮箱:scsdkyc@sicnu.edu.cn

报送地址:狮子山校区4办319室

人文社科处

2025年4月7日

编辑:人文社科处

附件1:附件1:2025年度四川文艺评论中心活动申报书.docx  (0.03M)[下载]  [Docx阅读]
附件2: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docx  (0.02M)[下载]  [Docx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