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单位:
省社科联党组研究决定启动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培育计划”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管理
(一)“青年培育计划”专项资助为省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类别为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和专著,论文和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1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专著完成时间为2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
(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二、选题要求和重点方向
本专项着眼尊重学者自主探索、激发学术创新活力,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应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树立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聚焦党和国家战略需求和我省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性前沿性学术问题,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选题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的视角等。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1月11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1月11日后出生)。
(三)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6年11月11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四、限制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
(一)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6年11月11日前)。
(二)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终止时间应在2023年11月11日前,撤项时间应在2021年11月11日前)。
(三)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专项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五、工作安排
本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书》,下载后签字盖章(系统电子材料无需签字盖章),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申请人和参与人要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研究,并明确征得所有参与人本人同意、签字确认,未经本人确认视为违规申报。
(二)网络申报系统于2026年11月9日9:00到11月11日17:00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四川省社科研究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在“规划项目管理”-“专项项目”中查看项目信息,并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三)申报材料由单位科研秘书收齐后统一报送到社科处。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同时,科研秘书报送单位审查承诺书(附件3)。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11月16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书第六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处请代为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本单位已对该课题意识形态进行把关。下方日期填写:2026年11月13日。
2.线上申报截止后社科处将统一申请用印,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自行前往校办加盖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章。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4766967(可通过企业微信咨询)
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报送地址:狮子山校区桃李园3栋31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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