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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10-23 11:45:08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查看:5

各相关单位:

  全国社科工作办近日发布《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请根据公告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加强审核把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1.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于11月16日至11月22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须提交:1.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2.《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1份。

2.责任单位请于11月19日前完成线上提交,11月23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各单位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请人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选题申报,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申请人须按照《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2026年10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4万字。

2.课题设计的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申请人需充分考虑子课题负责人是否具备充足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如获立项,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3.申请人须提交300字以内的《选题说明》,简洁明了地说明所申请课题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须提交2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4.申请书“表14.责任单位审核意见”代为填写“本表所填写的内容属实,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要的时间和条件保障,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为保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四川师范大学专门召开了专题会研究项目相关保障措施,并为项目负责人和本校主要研究人员制定了相关特殊政策,确保项目承担者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课题研究。同时学校将负责研究的管理工作,在研究的过程中实行项目质量监督,并提供信誉保证。”;“表15各省区市社科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预填“同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同意报送全国社科工作办”。

未尽事宜详见全国社科工作办官网:

http://www.nopss.gov.cn/n1/2026/1020/c431029-40818334.html 

 

办公地址:狮子山校区桃李园3栋319办公室

联系人:周晓芹 

联系电话:84766967

  

 

 

                                       人文社科处

                                      2026年10月23日

 

编辑:人文社科处

附件1: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新).docx  (0.01M)[下载]  [Docx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