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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基础教育改革创新实践案例推荐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6-10-21 09:33:49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查看:154

 

各相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基础教育工作重要指示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成果转化落地,总结推广基础教育创新实践与典型经验,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现面向2021—2025年结项及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名单详见附件3),征集基础教育改革创新实践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主题

基础教育改革创新实践

二、案例内容

本次案例推荐涵盖区域和学校两个层面,各分类下所列议题为重点参考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一)坚持立德树人为本

1.增强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实践探索

2.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的育人实践

(二)守牢教育公平底线

3.县中振兴与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4.隐性失学治理与控辍保学常态化机制

(三)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5.适应学龄人口变化的资源配置与小班化教学改革

6.“市县结合”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四)塑造发展新形势

7.人工智能赋能“教、学、管、评、研”创新实践

8.中小学科技教育与创新人才早期培养

(五)锻造高水平教师队伍

9.弘扬教育家精神与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

10.教师待遇权益保障创新实践

(六)构建良好发展生态

11.中考改革与多元录取机制探索

12.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探索

(七)拓展实践育人途径

13.每周半天校外实践教学的探索与配套保障

14.中小学春秋假制度探索与配套保障

三、推荐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案例内容应符合党的教育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础教育政策导向。

(二)坚持真实性与原创性:案例内容须源于真实教育实践,不得抄袭或虚构,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三)坚持创新性与示范性:案例内容能够体现基础教育领域的实践创新,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四、案例遴选与应用

本次案例推荐工作采取“项目负责人自主申报+二级管理单位初审推荐+全规办综合评议”的方式开展,经遴选产生的优秀案例将在“中国教育科学论坛(2026)”交流展示,并适时结集出版。

(一)案例遴选

1.项目负责人自主申报

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和《案例申报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按规定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2.二级管理单位初审推荐

二级管理单位对申报案例进行初审筛选,择优推荐。每个省级规划办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每个部属单位(含部省合建高校)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规划办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报送时须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

3.全规办综合评议

全规办组织专家对推荐案例进一步遴选。按照规范性、创新性、实效性、示范性等原则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入选名单。

(二)案例应用

1.入选案例将在“中国教育科学论坛(2026)”以海报展览、视频播放、现场展示等方式宣传推广。全规办对案例成果有编辑、汇编、展示和公益传播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2.入选论坛开、闭幕式展示的精品案例,所属项目可申请“免于鉴定”。

3.遴选部分优秀案例适时结集出版。入选案例集的案例,等效认定为高水平文章。同时满足两个奖励措施的,按就高原则选其一认定。

五、报送时间与方式

(一)截止时间

请相关单位科研秘书最迟于2026年10月26日上午11:00前统一报送。

(二)报送材料

1.《案例申报信息表》(详见附件1):请提交已审核盖章的PDF文件及对应Word版本,表中(非部属高校)盖章处盖人文社科处公章。

2.案例照片:提交3-5张案例相关照片,并以简要内容命名。

3.配套宣传资料:宣传海报、宣传视频,须任选其一或两种一并提交。

4.《案例申报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

(三)报送方式

电子版材料要求:

1.各申报人的“报送材料”需统一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四川师范大学 + 姓名 + 案例名称。

2.《案例申报信息汇总表》需各单位汇总。

以上材料打包压缩后,由科研秘书统一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黄关蓉老师。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4760596

 

 

人文社科处

 2026年10月21日

 

编辑:人文社科处

附件1:案例申报信息表.docx  (0.02M)[下载]  [Docx阅读]
附件2:案例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0.01M)[下载]
附件3:四川师范大学2021—2025年结项及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情况表.xls  (0.04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