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单位: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2026年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区域国别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本项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关系发展问题、四川构筑向西开发战略高地和参与国际竞争新基地问题深入开展学术研究,提升四川在区域国别研究领域的学术实力,为四川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开放新格局提供学理支撑。
二、项目数量、资助强度及研究周期
本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4个类别。拟资助重大项目5项,每项资助20万元;重点项目5项,每项资助1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共20项,每项资助5万元。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具体时间由申报人根据研究内容自行填报。研究时限从立项之日起算。
资助资金采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实行预算制。项目申请人应遵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三、申报条件
(一)重大项目负责人(限1人)须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获评过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不对申报者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作限制;青年项目申报者男性须在35岁及以下(1991年5月9日后出生)、女性须在40岁及以下(1986年5月9日后出生),其他类型均不对申报者年龄作限制。在站博士后人员和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
(二)申报者只能申请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本批次申报中,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
(三)在研(2026年5月9日前未结项)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四)不得以已结项或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软科学项目的相近题目申报。
(五)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请。
(六)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七)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四、选题指南
《2026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区域国别研究专项选题指南》共设立16个方向性选题。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其中1个选题,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一步聚焦选题内容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但不得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1万字。
五、预期成果要求
(一)重大项目预期成果须为15万字以上专著,1篇及以上相关研究文章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在CSSCI来源期刊或省级及以上党报党刊发表,通过各类内参报送3篇及以上咨政报告(向《社科成果专报》至少报送1篇)。
(二)重点项目预期成果须为10万字以上专著或研究报告,1篇及以上相关研究文章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或党报党刊发表,通过各类内参报送1篇及以上咨政报告。
(三)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预期成果为3篇及以上相关研究文章,其中至少1篇作为阶段性成果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或党报党刊发表。
以上要求为基本要求,申请人填报申请书时,可根据研究需要自行提高要求。
六、工作安排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一)线上申报方式及时间。申请人登录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
本项目管理系统于2026年5月5日9:00至5月9日17:00开放,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申报及修改。
(二)线下申报方式及时间。申请书由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社科处,个人直接报送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6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区域国别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电子word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3.单位科研秘书需提供一份单位审查承诺书(附件4)。
注意:申请书第六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处,请代为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本单位已对该课题意识形态进行把关。
落款时间填写为:2026年5月11日。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和申报公告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申报相应类型项目,经评审未予立项的,不转立为其他类型项目。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4766967
技术支持人员电话:4008001636
社科处邮箱:scsdkyc@sicnu.edu.cn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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