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课题组: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项目管理,保障课题研究顺利开展,提升研究质量与成效,现就国家级项目开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项目立项之日起5个月内,学院必须组织课题组开展开题活动。各课题组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完成开题工作,为后续研究奠定基础。
(2)开题论证专家须由非课题组成员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建议邀请3-5名专家参与论证,其中本校(院系)外专家不少于2人。同时,鼓励开题活动尽可能向社会开放,广泛吸纳外部意见,以提升论证的全面性与科学性。
(3)课题组在开题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既定的研究内容、调研规模和范围以及预期研究成果,不得擅自削减或缩小。对于专家提出的减少研究内容、缩小调研规模等建议,课题组应审慎评估,原则上不予采纳。
(4)开题活动结束后,课题组需将完善后的开题报告提交至人文社科处成果管理科。
特此通知。
联系人:徐燕刚 张渝浠;联系电话:84760596,84766578
人文社科处
2026年3月31日
编辑:人文社科处 审核:李建平 终审:卢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