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就2026年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专项工作的申报公告,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数量与资助强度
本次专项拟立项50项左右。其中,重大项目10项、资助强度20万元,重点项目15项、资助强度1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5项、资助强度5万元。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周期均为1—2年,研究时限从项目立项之日算起。
资助资金采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实行预算制。项目申请人应遵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二、申报要求
面向全省范围内的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等科研院所和实际工作部门的社科研究人员组织申报,并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重大项目负责人(限1人)须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获评过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不对申报者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作限制;青年项目申报者男性须在35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须在40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类型均不对申报者年龄作限制。在站博士后人员和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
(二)申报者只能申请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本批次申报中,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
(三)在研(2026年1月20日前结项)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四)不得以已结项或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软科学项目的相近题目申报。
(五)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请。
(六)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七)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八)我处不受理涉密项目申请。
三、选题指南
《2026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专项选题指南》(附件1)共设立36个方向性选题。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其中1个选题,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一步聚焦选题内容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但不得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1万字。
四、预期成果要求
(一)重大项目预期成果须为15万字以上专著,1篇及以上相关研究文章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在CSSCI来源期刊或省级及以上党报党刊发表,通过各类内参报送3篇及以上咨政报告(向《社科成果专报》至少报送1篇)。
(二)重点项目预期成果须为10万字以上专著或研究报告,1篇及以上相关研究文章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或党报党刊发表,通过各类内参报送1篇及以上咨政报告。
(三)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预期成果为3篇及以上相关研究文章,其中至少1篇作为阶段性成果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或党报党刊发表。
五、工作安排
(一)申报方式。本次申报采取线下申报方式,只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
(二)申报时间。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材料请务必于1月13日下班前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三)材料提交。申报材料由单位科研秘书收齐后统一报送至社科处,同时,请附上单位项目审查承诺书(附件4)。
报送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6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请书电子版1份。
3.申报汇总表电子版1份。
电子版请发送至社科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注为:“全会专项申报信息汇总表(××单位)”。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84766967
社科处邮箱:scsdkyc@sicnu.edu.cn
报送地址:狮子山校区4办319室
2026年1月5日
人文社科处
编辑:人文社科处
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 2004-2020 地址:(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编:610068) 电话:028-84766578 传真:028-84766578 网站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