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省初审工作已完成。经申报推荐、专家初审,共240项成果拟推荐进入复审,其中 26 项由我单位推荐。按照评奖工作有关规定,我单位对 26 项初审拟推荐成果作者进行了考察,并征求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等部门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5日)。公示期内,对拟推荐成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对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燕刚、张渝浠,联系电话:84760596、84766578。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成果管理科
四川师范大学 (推荐单位)
附:初审拟推荐成果公示名单
编辑:人文社科处 审核:李建平 终审:卢德生
附件1:初审拟推荐成果公示名单.xlsx (0.0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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