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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区域国别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2-13 22:33:43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查看:22

各单位:

   经四川省社科联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区域国别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管理

  “区域国别研究”专项课题为省级项目,面向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者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本次申报限项,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制申报5项。项目类别有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重大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完成时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为1年,不得延期。

  为充分发挥本专项课题咨政建言的作用,经评审立项的课题,务必在2026年8月31日前,将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形成《社科成果专报》(原《重要成果专报》)稿件,发送至四川省社科联科研处邮箱:ssklkyc@163.com,主题标注“XX课题阶段性成果材料”,以此作为结题要件之一。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2月18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2月18日后出生)。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5年12月18日前)。

  (四)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五)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三、工作安排

  本专项实行线下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重大项目请使用《申请书(重大项目)》(附件2),申报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请使用《申请书(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附件3)。同时,请附上单位项目审查承诺书(附件5)。

  (二)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齐后统一报送到社科处。纸质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5份。电子材料包括:申请书(电子版,word格式)及申报汇总表电子档(excel格式,见附件4),由科研秘书统一发送至社科处邮箱,主题标注“XX单位2025年‘区域国别研究’专项申报材料”。

  (三)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四、其他事项

  申报人可以按《选题指南》所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也可以根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自拟选题。课题应充分反映四川省加快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4766967

报送地址:狮子山校区4办319室

社科处邮箱:scsdkyc@sicnu.edu.cn

 

 

人文社科处
2025年12月13日

编辑:人文社科处

附件1:附件1:选题指南.wps  (0.02M)[下载]
附件2:附件2、3:申请书.zip  (0.40M)[下载]
附件3:附件4:申报汇总表.xlsx  (0.01M)[下载]
附件4: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新).docx  (0.01M)[下载]  [Docx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