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的相关要求,现对我校部分到期未结项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见附表)进行清理。请相关单位尽快将本通知传达至相关项目负责人,督促抓好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1.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受理延期申请,须于2026年6月18日前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 (https://xm.npopss-cn.gov.cn) 提交项目结项材料。
2.2017年以后立项的项目,应尽快按预定计划完成研究目标。基础理论研究课题中,涉及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如确有需要,可视实际情况尽快提交延期申请,单次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年,延期申请最多不超过2次。应用对策研究课题中,研究年限已达5年的,一般不再受理延期申请,须于2026年6月18日前提交项目结项材料;不足5年的,可根据研究实际提前提出延期申请,单次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延期申请最多不超过2次。
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会议鉴定应最迟在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
4.鉴定结项系统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需提供“学校存档材料”纸版,其模板详见附件2。
5.本次项目清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逾期不提交项目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将对项目予以终止处理。
联系人:徐燕刚、黄关蓉;联系电话:84760596
地址: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四办公区人文社科处成果管理科321室
特此通知。
人文社科处
2025年12月12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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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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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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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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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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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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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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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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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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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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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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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本散曲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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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ZDB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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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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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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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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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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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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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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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统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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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ZDA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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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方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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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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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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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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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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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文社科处
附件1:重大项目鉴定结项系统操作手册(首席专家使用).doc (1.49M)
[下载] 附件2:学校存档材料模板.zip (0.95M)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