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关于做好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重大学术(实验)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20 16:57:27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查看:40

各单位:

  经省社科联党组研究同意,面向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开展2025年重大学术(实验)专项资助。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资助金额

  实验室重大专项资助面向省社科联建设的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进行申报。获得2024年实验室重大专项资助还未验收结项的实验室本次不得申报。各实验室限报1项。

  实验室重大专项资助的资助金额为每项5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紧紧围绕实验室的主要研究领域来确定,突出学科交叉融合,突出实验性、创新性。

  (二)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是该实验室核心研究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科研经验丰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5年12月3日前)。

  4.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报。

  (三)子课题负责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应是实验室专兼职研究人员,可适当引入1—2名相关学术(实验)方向的其他研究人员或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参与研究。

  三、成果要求

  (一)要以实验成果为学术研究基础,学术(实验)成果要体现文理交叉融合,研究方式有创新。

  (二)该专项资助是重大学术(实验)资助,成果要体现创新性、实验性、代表性。

  (三)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报送省社科联《社科成果专报》稿件2篇以上,作为结题要件。

  (四)研究时限:从立项之日起2年。

  四、申报方式

  实验室重大专项资助使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在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申报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

  五、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右上角“申报编号”栏请务必按照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管理系统显示编号填写。同时,请附上项目审查承诺书(附件4)。

  六、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09:00—12月2日17: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4766967
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报送地址:狮子山校区4办319室


人文社科处
2025年11月20日

编辑:人文社科处

附件1:附件1: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建设名单.docx  (0.02M)[下载]  [Docx阅读]
附件2:附件2:申报流程.docx  (0.02M)[下载]  [Docx阅读]
附件3:附件3:申请书.docx  (0.03M)[下载]  [Docx阅读]
附件4: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新).docx  (0.01M)[下载]  [Docx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