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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术研究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20 16:14:02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查看:84

各单位:

  经省社科联党组研究同意,面向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展2025年学术研究专项资助。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资助金额

  基地专项资助面向省社科联和省教育厅联合建设的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行申报。基地需运行良好,科研管理规范,承担的科研项目能够按期完成,积极参与省社科联开展的各项活动。

  本次实行限项申报。在2018年、2023年开展的重点研究基地评估中,评估结果“优秀”的基地可申报3项,评估结果“通过”的基地可申报2项。2023-2025年有基地专项资助被终止或者撤项的基地本次不得申报。

  基地专项资助的资助金额为每项2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根据各重点研究基地的主要研究领域、建设目标和预期科研成果来确定,名称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重复或相近。

  (二)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须是该基地的核心研究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有一定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没有取得博士学位的,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2月3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2月3日后出生)亦可申报。

  3.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5年12月3日前)。

  4.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报。

  (三)参与人原则上应是基地专兼职研究人员,可适当引入1—2名同方向的其他研究人员或相关的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参与研究。

  三、成果要求

  (一)研究成果达到省级课题的研究水平,成果形式为专著或研究报告。

  (二)应用性研究成果具有实际的应用价值,成果字数原则上在3万字以上;基础性研究成果有一定的创新性,成果字数原则上在5万字以上。

  (三)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报送四川省社科联《社科成果专报》稿件1篇以上,作为结题要件。

  (四)研究时限:从立项之日起算,应用性研究完成时限为1年;基础性研究完成时限为2年。

  四、申报方式

  基地专项资助使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在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申报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

  五、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右上角“申报编号”栏请务必按照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管理系统显示编号填写。同时,请附上项目审查承诺书(附件4)。

  六、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09:00—12月2日17: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4766967
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报送地址:狮子山校区4办319室


人文社科处
2025年11月20日

编辑: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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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附件3:申请书.docx  (0.03M)[下载]  [Docx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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