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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3年立项的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理结项的通知
时间:2025-05-29 15:39:20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查看:187

 

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研究质量与完成效率,根据《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9月修订)》,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将对2023年立项且逾期未完成的市社科规划项目进行清理。清理范围:2023年立项的市社科规划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专项重点项目,“雏鹰计划”青年项目、优秀成果出版项目。

   请各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到项目负责人,并在2025年6月30日前按各类项目结项要求自行向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提交结项材料(包括正式发表/出版的期刊原件、采用转化证明、《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费决算表》等)。

   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将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终止或撤项。被终止的项目,须退回项目结余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市社科规划项目;被撤销的项目,须退回所有已拨付经费,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市社科规划项目。

   请各相关单位加强本单位在研项目的督促检查,切实履行好项目监督管理职责,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

   特此通知。

 

   联系人:欧老师 雷老师  

   电话:028-68096946   60123257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晨辉北路1号406、606办公室

   注意: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题,请忽略此通知。

   附件:1.2023年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名单

       2.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费决算表

   

 

 

 

 

人文社科处

2025年5月29日

 

 

 

 

编辑:人文社科处

附件1:2023年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名单.xlsx  (0.01M)[下载]
附件2: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费决算表.doc  (0.02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