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结项应按照立项通知书中“完成时间”来申请结项。项目负责人需自行查询立项通知书中的完成时间,在完成时限内提交相关结项材料。项目结项必备条件如下:
一、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说明(2023年2月更新版)”提交结项材料。https://sk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8121607696184613
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说明及相关材料(2024年3月版)”提交结项材料。https://sk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8487998202730846
三、结项材料提交时间及地址:最迟于立项通知书中“完成时间”的前1周将结项材料提交至人文社科处成果管理科321室。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将以上内容传达到本单位,并督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按期提交结项材料。
人文社科处 2025年4月22日
编辑:人文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