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聚焦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研究,2024年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正式启动,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成都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成都实际开展系统性研究阐释,推出一批具有学术创新价值、决策参考价值、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供理论支撑与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驻蓉高校、党校、社科院、研究机构、智库、学会、协会、研究会,成都市级部门,区(市)县社科联,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均可组织申报。申报以责任单位名义组织,不接受多单位联合申报。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鼓励青年学者积极申报。
(二)申请人本次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得超过1次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申请人申报的项目;非项目申请人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
(三)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申报题目须根据选题指南相关条目进行设计,但不可自拟题目,不另加副标题。
(五)申请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项目设计要着眼服务成都需求,树立目标导向,突出研究重点,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
(六)申请人近3年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成果要求
(一)研究时间:立项之日起1年内完成。鼓励提前结项。
(二)成果形式:论文/研究报告。
(三)研究成果要求指导思想正确,研究方法科学,调查全面深入,资料准确详实,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项目立项后,项目组要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报送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四)结项要求
1.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
2.研究成果获得应用转化(获得成都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成都市级部门采纳应用)。
达到以上两项条件中任意一项均可结项。立项的项目最终成果出版、发表或向有关单位报送时,都必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项目编号xxx”字样。
四、项目管理和资助经费
本项目为成都市社科规划专项项目,其申报、管理和结项参照《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
五、申报方式及流程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须登录成都市社科规划管理系统(系统网址:http://110.188.70.213:8001/) 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项目申请者:①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②进入项目申报页面填写申报基本信息,下载活页模板填写后上传,确认无误后提交机构审核→③下载带有申报编号的项目申请书(不打活页),交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并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社科处。
六、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书一式7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打印后填写申报编号。2.单位科研秘书汇总项目信息后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申报审查承诺书一份(附件4)。
七、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系统于2024年11月20日9:00到11月24日17:00开放,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申报及修改。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按照《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2.申报项目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责成责任单位严肃处理。
3.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在项目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4.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联系人:胡仪 周晓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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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处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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