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推动我校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广大科研人员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大力提升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与应用服务能力,促进高质量科研成果产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术影响力。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绩效认定办法》的通知,经学校 2023 年第 3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绩效认定办法(请至校内OA系统中“已发文件”查阅)
【编辑:人文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