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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校内相关科研机构开展2022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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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相关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研机构的动态管理,增强科研机构的科研活力,促进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地方经济发展有机融合,根据《四川师范大学自设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川师校[2020]38号)和《四川师范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川师校[2021]118号)的文件精神及规定,学校将对校内相关科研机构进行2022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级及以上科研机构(研究院、研究所、研究中心、基地、实验室等),2022年度新成立科研机构不纳入本次考核,具体名单见《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纳入考核的科研机构一览表》(附件1)。

二、考核内容及办法

1.考核内容包括: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科研成果,科研获奖,社会服务,人才培养,学术交流活动,创新工作,2023年工作计划及目标等方面。

2.纳入本次考核的科研机构如实填写《四川师范大学科研机构考核表》(附件2),所填成果应为本科研机构在科研部门备案的成员所取得的成果,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2022年12月。

3.《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纳入考核的科研机构一览表》中的重点科研机构(厅级及以上科研机构和实体运行科研机构)需准备10分钟PPT进行现场汇报,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1.请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四川师范大学科研机构考核表》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交到以下指定邮箱和科室,邮件标题为“XXXX(科研机构)2022年考核表”:

科研机构类别

电子版发送邮箱

科室

联系人

电话

人文社科类

389427225@qq.com

4办322

江珂

84761211

科技类

418977407@qq.com

4办311

张德林

84760695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纳入考核的科研机构一览表

附件2.四川师范大学科研机构考核表

 

人文社科处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纳入考核的科研机构一览表.xls  (39.50k)[下载]
附件2:四川师范大学科研机构考核表.docx  (21.04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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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文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