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研机构的动态管理,增强科研机构的科研活力,促进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地方经济发展有机融合,根据《四川师范大学自设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川师校[2020]38号)和《四川师范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川师校[2021]118号)的文件精神及规定,学校将对校内相关科研机构进行2022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级及以上科研机构(研究院、研究所、研究中心、基地、实验室等),2022年度新成立科研机构不纳入本次考核,具体名单见《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纳入考核的科研机构一览表》(附件1)。
二、考核内容及办法
1.考核内容包括: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科研成果,科研获奖,社会服务,人才培养,学术交流活动,创新工作,2023年工作计划及目标等方面。
2.纳入本次考核的科研机构如实填写《四川师范大学科研机构考核表》(附件2),所填成果应为本科研机构在科研部门备案的成员所取得的成果,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2022年12月。
3.《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纳入考核的科研机构一览表》中的重点科研机构(厅级及以上科研机构和实体运行科研机构)需准备10分钟PPT进行现场汇报,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1.请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四川师范大学科研机构考核表》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交到以下指定邮箱和科室,邮件标题为“XXXX(科研机构)2022年考核表”:
科研机构类别 | 电子版发送邮箱 | 科室 | 联系人 | 电话 |
人文社科类 | 389427225@qq.com | 4办322 | 江珂 | 84761211 |
科技类 | 418977407@qq.com | 4办311 | 张德林 | 84760695 |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纳入考核的科研机构一览表
附件2.四川师范大学科研机构考核表
人文社科处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纳入考核的科研机构一览表.xls (39.50k)
[下载] 附件2:四川师范大学科研机构考核表.docx (21.0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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