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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01 15:14:47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查看:1475

 


校内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材料提交的时间安排

(一)申报程序

申报者可访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申报评审表”中:工作单位一栏,只有申请者人事关系不在高校的才需要填写,校内人员此栏不填;成果署名为个人的,只能以个人名义申报;成果署名为团队、课题组或机构的,才可以“团队、课题组、机构名义申报”;主要作者应包含申报者,不得为空,有多人时,应逐一添加并排序,不要将多个作者姓名写在一起(一行)。

(二)相关材料提交的时间安排

1. 2022年12月9日前

以学院为单位由科研秘书将“四川师范大学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申报名单”(附件3)发送至邮箱401804638@qq.com

2. 2022年12月22日前

以学院为单位由科研秘书将学院审核通过的“四川师范大学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4)和所有申报材料”的纸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人文社科处成果管理科321室,所有电子版都发送至邮箱401804638@qq.com。逾期不予受理。(注:纸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的内容要保持一致。)

学院在审查申报材料时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具体报送的材料如下:

(1)“四川师范大学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版和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的纸版。

(2)申报材料

①纸版:申报评审表1份、成果1份、证明材料1份。

②电子版:

A.申报评审表(.doc格式)。

B.成果附件和证明材料附件(.pdf格式)。成果附件(请提供全文,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以供评审专家审阅)。特别注意:附件允许有多个,但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且文件格式必须是PDF,遇到诸如著作类的成果附件大于50Mb时,须按顺序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

C.申报者“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应单独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姓名”。文件夹内各材料的文档名分别为“姓名:申报评审表”、“姓名:成果名称(成果附件)”、“姓名:成果名称(证明材料)”。

3.2023年2月24日前

以学院为单位由科研秘书将公示后确定的“拟推荐名单”的相关纸版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处成果管理科321室。具体如下: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7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四、其他未尽事宜

详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1)和“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2)。联系人:徐燕刚、黄关蓉;联系电话:84760596。

   

特此通知

 

人文社科处

2022年12月1日


编辑: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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