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厅级项目每年统一结题一次,通常在当年5-6月布置。届时会发布通知。
二、各学院应及时梳理在研的校厅级科研项目,指导到期应结题项目负责人总结项目研究成果,做好项目结题相关工作。
三、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一)结题纸版材料的准备:
1、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表4份,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4。(注:1份按目录顺序装订入册,其余3份单独提交。)
2、项目研究总结报告1份(自行撰写),A4纸双面打印。
3、经费使用报告1份(参考“项目经费决算报告提纲”见附件3),A4纸双面打印。
4、最终成果1份,A4纸双面打印。(注:①论文类成果需包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②外文论文还需提供检索报告。)
5、结题材料封面、目录1份(见附件1和附件2),A4纸。
6、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1份(本人手写签名),不装订入册,单独提交,见附件7。
(二)结题纸版材料装订要求:
1、所有结题材料(除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外)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1份。
2、科研项目结题表共4份,请装订进册1份,单独提交3份。
3、装订方式请采用胶装或打孔夹装等较为整齐美观的方式,请勿使用文件夹或订书钉装订。
四、四川师范大学科研项目:
1、四川师范大学校级项目结题表3份,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5。(注:表中“学院审查意见”处需填写学院审查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最终成果1份,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注:①论文类成果需包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②外文论文还需提供检索报告。)
3、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1份(本人手写签名),见附件7。
4、上述材料请各项目负责人按以下顺序用长尾夹统一夹在一起:四川师范大学校级项目结题表3份+最终成果1份+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1份。
五、结题材料的提交:
1、校厅级项目结题纸版材料都务必提交各学院科研秘书先行审核,未完成项目任务、未达到项目合同要求的不得结题。
2、各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合格后的结题材料需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同时各学院科研秘书还需提交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的“学院结题情况审核汇总表”纸版1份(见附件6),并将其电子版私发至人文社科处黄老师QQ:401804638。
3、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徐燕刚 黄关蓉
联系电话:84760596
【编辑: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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