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和要求
2019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采取单位提名与专家提名两种方式。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不提交评审。
(一)单位提名
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原则上不做数量限制。
(二)专家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奖者、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1完成人,可3人共同提名1项四川省科技进步奖项目,共同提名时需明确一名主提名人,主提名人须为在川专家。
(三)提名项目和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附件2)中规定的提名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四川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类和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应提供证明)。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应提供证明)。
3.提名技术发明类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当发明人少于3人时除外),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4.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5.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提名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
6.以相同技术内容两次申报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均未获奖的项目,不再提名。
7.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与科技进步奖的提名。
8.上两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省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9.完成人在国外或在中国的外资机构单独或合作取得的科技成果,须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10.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审批时间需满2年,并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11.除软科学项目外,各级政府部门不能作为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的完成单位。
(四)提名前公示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1.提名书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四川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sc.gov.cn/),按照《2019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手册》(附件3)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提名书应完整、真实,文字描述应准确、客观。
2. 2019年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须选择奖励等级志愿。当所选可接受的奖励等级高于拟授奖等级时,该项目不予授奖。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省科技进步奖提名书4份(含1份原件)。
四、提名时间要求
1.按要求提名项目至少公示7天,请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申报项目的公示内容(电子版见附件4)发至809146197@qq.com。
2.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下午18时,逾期不予受理。
3.网络提名工作完成后,2019年6月4日前将纸质提名材料交科研处。
五、其他有关事项
1.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系统用户注册要求:
2019年申报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再进入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具体注册程序及要求(见附件5)。
2.2019年省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不要求成果登记。
六、联系人及电话
1. 申报业务联系人
四川省科技厅科技奖励与科普处 刘 忻 黄文超
联系电话:028- 86710813、86718520
2.技术服务热线
用户注册和用户认证相关事项咨询:(028)12345、96196
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技术热线:85249950、65238332、65238305、65238323
3. 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综合楼A区304室
联 系 人:钱科 万光义
联系电话:847644656
四川师范大学科研处
2019年4月8日
附件:
1. 关于2019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3. 2019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手册;
4. 公示内容;
5. 注册程序及要求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关于2019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zip (4.9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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