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教育部为推进实施高等学校服务国家战略行动,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决定开展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报工作(见附件教技厅函〔2018〕88号)。为做好我校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科技创新基础好、成果转化需求强烈、高校成果转化工作特色鲜明、转化协同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高校,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及重点产业发展贡献突出。
二、以高校为基本依托单位的基地,要求:
1、高校高度重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与学校改革发展同部署、同落实;
2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完备,操作性好;
3、已拥有一批能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各类平台,并已取得显著的成效;
4.与地方、行业有深入的协同创新并取得积极效果,有典型成果转化应用示范案例。
二、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10月19日前,各项目将《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光盘各一式2份报送科研处,电子材料发809146197@qq.com。
10月22日,学校遴选修改后统一报省教育厅。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028-84764656
科研处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2018-09-17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包括申请书下载)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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