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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7年度校厅级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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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相关项目负责人:

 

本年度厅校级课题结题验收拟于6月初举行,请各学院及时梳理在研科研项目,指导到期应结题项目负责人总结项目研究成果,做好项目结题相关工作。

 

立项时间在2013-2015年的项目,符合结题条件的,可按照结题程序准备结题。

 

凡立项年度在2012年之前(2012年立项)的在研厅校级课题本年度必须结项,否则予以撤项处理,科研经费退回。

 

如校级项目承担人在项目运行期内获国家级课题资助,可只提交结题表,免予准备其他结题材料。

 

申请课题延期或撤项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加盖学院公章。

 

结题材料准备工作请按照校厅级项目结题程序(请点击)执行。

 

特别注意:今年将采取函审方式进行结题验收,结题材料中《科研项目结题表》准备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单独提交。其他结题材料只准备一式一份。不准备PPT。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17年62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到科研处,并同时提交学院结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联系人:项目管理科 廖子夷 028-8476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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