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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6年度校厅级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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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相关项目负责人:

本年度厅校级课题结题验收拟于5月底举行,请各学院及时梳理在研科研项目,指导到期应结题项目负责人总结项目研究成果,做好项目结题相关工作。

立项时间在2012-2014年的项目,符合结题条件的,可按照结题程序准备结题。

凡立项年度在2011年之前(含2011年立项)的在研厅校级课题本年度必须结项,否则予以撤项处理,科研经费退回。

如校级项目承担人在项目运行期内已获国家级课题资助,可只提交结题表,免予答辩(厅级项目必须参加答辩)。

申请课题延期或撤项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加盖学院公章。

结题材料准备工作请按照校厅级项目结题程序(请点击)执行。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到科研处,并同时提交学院结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结题验收会时间、分组等相应事宜,会在结题材料整理完毕后通知。请注意查看。


联系人:项目管理科 廖子夷  84760596  qq:520076660

 

四川师范大学科研处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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