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2000〕142号令的有关规定以及省社科联《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相关要求,学校拟启动“四川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校内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第十七次社科评奖成果的申报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教职员工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专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及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可申报参评(以出具证明、证书印发时间为准)。
二、申报办法
本次评奖采用网上申报方式,但校内初评及后续阶段所需纸质材料提交须依托校内相关学院/单位进行。
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第一步,网上申报。申报者进入“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http://118.123.249.131/),点击系统主页面右下方“申请人使用手册”,仔细阅读后按照提示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已注册用户直接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如遗忘请选择“忘记密码”按提示找回)→填写并打印《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扫描上传佐证材料(包括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或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所出具的证明,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结项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等)→选择“四川师范大学社会科学联合会”为初评单位进行线上提交。
第二步,报送纸质材料。包括:(1)申报成果一式三份,至少有2份原件,其余可复印;(2)申报者经“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打印的《申报评审表》一式三份,需本人签章;(3)已上传“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的佐证材料打印装订成册提交1份。
三、初评组织
本次评奖采取初评单位在线管理。对于以我校社科联作为本次社科评奖的初评单位的申报成果,科研处将严格按照《评奖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组织校内初评工作。初评所需的申报成果及《申报评审表》必须按照前述“申报办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科研处。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初评不予受理:
1、不属于本次评奖范围的申报成果;
2、不属于本初评单位审核范围的申报成果;
3、不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网上及纸质材料的申报成果。
四、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8日。
2、材料报送: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时间为4月19日。
3、网上审核:4月20日——25日。
4、校内初评:6月底以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万光义、钱科,84764656
科研处
2016年4月1日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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