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科技成果登记流程及提供资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川科成〔2012〕8号)要求,全省科技成果登记作为科技成果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由四川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负责实施并负责业务指导。现将四川省科技成果登记流程及提交资料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登记范围
凡在本省从事科技活动的个人、组织、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进行登记;个人及各类企业包括“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的自选课题以及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的横向课题产生的科技成果也应进行登记;凡推荐申报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必须先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登记后的科技成果是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对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确认,进入国家科技成果网,进入四川省科技成果登记平台,成为单位和个人科技业绩证明,并可优先取得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的支持。
二、科技成果登记所需材料
成果登记软件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下载后安装软件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红色为必填)。
提交材料:
1、 登记系统填写后由登记系统直接打印的《科技成果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
2、 登记系统导出的电子文档1份;
3、 技术评价证明一式两份(检查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其中技术评价证明分别是:
1、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意见、市场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认定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查新报告、法定检测报告、用户证明。
2、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和相关的鉴定或验收报告。
3、软科学研究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和相关的引用或应用证明。
三、科技成果登记程序
1、《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软件下载与安装;
2、如实填报;
3、填好后在软件内进行打印(不是用word文档打印)两份;
4、导出文件(压缩件,不要打开);
5、复印评价材料(一式两份);
6、向四川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提交材料并通过材料审核;
7、四川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完成成果登记,颁发成果登记号,自愿办理证书。
四川省科技成果登记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kjcg.scst.gov.cn:83/index.action
科技成果登记与咨询电话:
028-85222344,028-85224983
技术合同认定与登记电话:
028-85221804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成科路8号(跳伞塔派出所旁)
http://techmarket.tech110.net/portal.php在国家科技成果网页面下方点击软件下载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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