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点击科研处“办事指南”之“相关下载”中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项相关表格”。认真阅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
2、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该表第六项“课题资助经费总决算”请按财务实际开支填写(到计财处财务系统中或者到计财处打印开支明细,汇总后填写)。
3、请按“鉴定材料装订格式”准备材料并装订相应份数;准备3000元的鉴定现金。
4、完成步骤2和3后,将相应结项材料交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徐燕刚老师处(七教A区306),联系电话:84760596。
【编辑:徐燕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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