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点击科研处“办事指南”之“相关下载”中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结项相关表格”。认真阅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2、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该表第4项“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请按财务实际开支填写(到计财处财务系统中或者到计财处打印开支明细,汇总后填写)。
3、将填写好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带到计划财务处盖章(计财处处务章)。
4、完成步骤2和3后,将相应结项材料交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徐燕刚老师处(七教A区306),联系电话:84760596。
注明:1、符合免于鉴定的按以上步骤操作;2、不符合免于鉴定要求又需申请结项的,除了上述步骤外需经科研处审核后提交教育厅,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编辑:徐燕刚】
(微信扫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