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研奖励根据《四川师范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进行。《奖励办法》文件原文请各位老师进入科研处网站“办事指南——文件制度”板块登录后查看。(文件网站内编号01)
二、科研奖励工作每年统一布置2次。通常是在每年的5月中旬及11月中旬启动,6月初及12月初完成并公示。其他时间不受理科研奖励申报。
三、所有报送的奖励,需要提供有效的附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下列:
1.著作:需要提交原件1份。
2.论文需要复印件1份(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首页)。
3.SCI检索证明。
四、报送材料经学院汇总、审核、填写《科研奖励学院汇总表》并签章后。统一提交到科研处。科研奖励需经学院及科研处两次审核。因此科研处只受理学院统一组织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未尽事宜,请咨询科研处成果管理科 84764656
附件1:科研奖励学院汇总表.xls (0.0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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