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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地方志理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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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2023年四川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地方志理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1),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管理

  地方志专项为省级项目,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项目完成时间一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5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二)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3年9月7日前)。

  (三)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三、工作安排

  本专项实行网络申报,申报流程见附件2,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

(二)网络申报系统于2023年8月23日8:00到9月7日17:00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三)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齐申报材料后统一报送到社科处,同时请附上单位汇总表和项目承诺书(附件4)。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附件3)纸质版一式5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规范填写。报送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17:00前,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四川地方志工作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联系人:胡仪 周晓芹

联系电话:84766967

报送地址:狮子山校区4办319室

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人文社科处

2023年8月20日


附件1:附件1-申报指南.docx  (15.26k)[下载]
附件2:附件2-申报流程.docx  (15.48k)[下载]
附件3:附件3-申请书.docx  (27.01k)[下载]
附件4:附件4-承诺书、汇总表.docx  (13.34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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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文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