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按立项通知书中的要求及规定的研究周期按期提交结项相关材料。项目结项必备条件如下: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须知”请点开此链接进行下载:https://sk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7662844094691111
二、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材料时,还应提交用于学校存档的纸版材料:学校存档材料的模板详见上述链接中的附件6。
三、结项材料提交时间、地址及电话:项目负责人最迟在立项通知书中规定的研究周期的前2周将结项材料提交至人文社科处成果管理科321室,联系电话:84760596。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将以上内容传达到本单位,并督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按期提交结项材料。
人文社科处 2025年4月25日
编辑: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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