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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开展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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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落实《“十四五”艺术创作规划》,引导艺术创作均衡发展,促进舞台艺术优秀节目不断涌现,文化和旅游部从2022年起实施“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扶持对象包括歌曲、舞蹈和曲艺节目、戏曲戏剧木偶皮影短剧等。根据不同艺术品种的艺术特点和创作规律,采取“一品一策”的扶持方法,每年对若干品种进行重点扶持。2022年,重点扶持歌曲、舞蹈节目和原创现实题材戏曲戏剧短剧。现就有关我校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歌曲类 

1.以迎接党的二十大为主题,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歌曲类型包括独唱、重唱、合唱等形式,时长不超过6分钟。2020年1月以来新创的歌曲均可报送。  

2.申报材料: 

  (1)纸质版《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表(歌曲类)》2份; 

  (2)作品五线谱(PDF版); 

  (3)作品音频或高清视频。 

  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存储在同一U盘里报送(U盘用贴纸备注:姓名+申报类型+所在单位)。  

  (二)舞蹈节目类 

  1.舞蹈节目类采取以编导带创作的扶持机制,扶持对象为活跃于舞台一线,具备较强创作能力、较大提升空间的中青年舞蹈编导。  

  2.申报材料: 

  (1)纸质版《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表(舞蹈节目类)》2份; 

  (2)高清视频1份,内容为申报者近5年来独立编导或担任主要编导完成的1—2个舞蹈节目或舞剧作品片段,长度不超过10分钟。 

  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存储在同一U盘里报送(U盘用贴纸备注:姓名+申报类型+所在单位)。 

  (三)原创现实题材戏曲戏剧短剧类 

  戏曲戏剧短剧类包括小戏曲、独幕剧、小话剧、小品。 

  1.申报作品应为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成就、关注人民精神面貌新变化、传播乡村城镇文明新风尚等的现实题材作品。2021年7月以来首演的或已完成剧本创作、计划于2022年10月31日前首演的作品均可申报。演出时长(或可供演出时长)一般不超过30分钟。作品的创作演出单位应为专业艺术院团。 

   2.申报材料: 

  (1)纸质版《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表(原创现实题材戏曲戏剧短剧类)》2份; 

  (2)作品完整剧本(电子版); 

  (3)编剧阐述(电子版,不少于1000字); 

  (4)作品高清视频(仅指已演出的作品,其中小戏曲应配字幕)。 

  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存储在同一U盘里报送(U盘用贴纸备注:姓名+申报类型+所在单位)。 

  二、报送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6日上午10点,请务必遵守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仪 周晓芹

联系方式:84766967

报送地址:狮子山校区4办319室

 

    

                  人文社科处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表(歌曲类).docx  (12.83k)[下载]
附件2: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表(舞蹈节目类).docx  (12.12k)[下载]
附件3: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表(原创现实题材戏曲戏剧短剧类).docx  (12.28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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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文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