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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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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项目已开始受理申报,不同类项目的申报要求见附件。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和研究基础,组织老师积极申报。我校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1. 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申报。除个人项目外的登录名和密码请向社科处索取。

  2. 本次各类项目申报只需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无须报送纸质材料。

  3. 各类项目申报所涉及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本年度1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由社科处统一提供电子版相关材料给各学院,申报负责人自行向学院索取。

  4. 各类项目从2021年7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9月15日截止申报,逾期网络关闭,无法申报。

  5. 联系人:周晓芹  84766967。

     

     

                       社科处

                      2021.7.16.

     

 

 

附件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18.25k)[下载]
附件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  (28.50k)[下载]
附件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17.38k)[下载]
附件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17.57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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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文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