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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师范大学“双重”培育项目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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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有力支撑我校学科建设,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在科研人才集聚、科研梯队建设、标志性成果推出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有效提升我校科研核心竞争力,学校拟开展“双重”培育项目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申报评定的“双重”培育项目,以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或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为核心目标,资助力度为5万元/年,资助周期为3年。

二、申报条件

(一)成员要求

首席专家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项目成员全体成员3-5名(包括首席专家在内最多6名),且培育期内不得变更;项目要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项目成员应具备合理的职称、专业、学缘及年龄结构;不同项目的成员不得重复。

为了避免重复资助(支持)和考核成果重叠交叉,本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为柔性引进专家或学校有特殊政策支持的专职科研人员。

(二)目标要求

本次申报的“双重”培育项目采取过程与目标综合管理模式,项目负责人须与学校签订目标任务书,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的基本目标任务如下(项目/成果均须以四川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且以团队负责人/成员为主持人/第一完成人):

1.培育期内,每年申请“双重”项目一项且申报书质量达到社科处评审要求。

2.培育期内,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以上级别等级奖1项;

3.培育期内,负责人及成员须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所主持的国家级项目成果结题鉴定为良好以上1项。

4、培育其内,负责人及成员须发表CSSCI以上级别刊物论文10篇以上,论文内容需与拟申报的重大项目相关,能够成为项目申报的前期成果支撑申报工作。

5、立项后,项目组需建立规范的研究机制和路径规划,并向人文社科处提交研究规划方案,方案审核通过后,将成为年度考核依据。社科处也将随时组织专家督导计划进展。

三、申报办法

申报者下载附件中的四川师范大学“双重”培育项目申报书》四川师范大学“双重”培育项目简表》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简表不用装订申报书》纸质版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简表》纸质版一式2份。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CSDKYC@SICNU.EDU.CN

本次申报采取集中受理方式受理日期为2020年10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说明

2020年开始,学校每年均组织“双重”培育项目申报评定工作,每年遴选3-5个项目,所有项目培育期均为三年。本批次项目建设期为2020年11月-2023年10月。项目资助经费分年度按考核等级拨付。经费使用按照校级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周晓芹

联系电话:028-84766967

 

 

社科处

2020年10月16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 “双重”培育项目申报书.doc  (67.58k)[下载]
附件2:四川师范“双重”培育项目简表.doc  (31.5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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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文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