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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程序
[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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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点击科研处“办事指南”之“相关下载”中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相关表格”。认真阅读“关于加强规范管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的通知”,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特别是“查重报告”和“三个专家鉴定意见”(校外两位,校内一位正高职称专家鉴定意见))。

2、选择相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按要求填写;该表第七项“项目研究经费决算表”按照步骤3进行。

3、到计财处财务系统中或者到计财处打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使用明细,根据“项目结项经费样表”(“相关下载”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相关表格”)进行整理,然后对整理好的经费进行分类求和,分别填写到“项目研究经费决算表”中的“决算数”栏,并对这些经费开支进行相应说明。

4、将填写好的“鉴定结项审批书”带到计划财务处和审计处盖章(整理好的“经费表”盖“财务专用章”,单位财务部门意见盖“计财处处务章”,单位审计部门意见盖“审计处处务章”)。

5完成步骤3和4后,将相应结项材料交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徐燕刚老师处(七教A区306),联系电话:8476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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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燕刚